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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2-07

各部门:

为做好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,根据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重点课题:2023223日前;一般课题,2023217日前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1、重点课题

需提交包括课题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,各一式6份,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(电子版),均签字盖章。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所有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,下同)。

2、一般课题

需提交包括课题研究报告1份、成果要报1份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3份、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。

3、社科新秀专项课题

按照重点课题的报送要求,报送至教科部科技计划科,学校将相关材料于报送至市社科联,拟于3月上旬统一安排结项鉴定会议。

注:重点课题、社科新秀由项目负责人单独交至科技计划科,一般课题提交材料均有各学院汇总,认真审核后统一交至教科部科技计划科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、凡2022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,不得申请2023年度市社科联课题。

2、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。对通过结项鉴定的重大课题和优秀重点课题,市社科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。所有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名单,并颁发结项证书。

3、本通知及相关表格、成果要报格式要求等在附件中下载。

联系人:程文泉  联系电话:3078551

地址:1号教学楼205房间

邮箱:tajhk@sdust.edu.cn

教学科研部

 202327

 1. 题结项鉴定申请书(2023年).doc

 2. 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.doc

 3. 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.doc

上一条:关于申报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2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(政策引导类)申报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