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做好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,根据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重点课题:2023年2月23日前;一般课题,2023年2月17日前。
二、组织实施
1、重点课题
需提交包括课题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,各一式6份,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(电子版),均签字盖章。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所有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,下同)。
2、一般课题
需提交包括课题研究报告1份、成果要报1份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3份、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。
3、社科新秀专项课题
按照重点课题的报送要求,报送至教科部科技计划科,学校将相关材料于报送至市社科联,拟于3月上旬统一安排结项鉴定会议。
注:重点课题、社科新秀由项目负责人单独交至科技计划科,一般课题提交材料均有各学院汇总,认真审核后统一交至教科部科技计划科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凡2022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,不得申请2023年度市社科联课题。
2、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。对通过结项鉴定的重大课题和优秀重点课题,市社科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。所有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名单,并颁发结项证书。
3、本通知及相关表格、成果要报格式要求等在附件中下载。
联系人:程文泉 联系电话:3078551
地址:1号教学楼205房间
邮箱:tajhk@sdust.edu.cn
教学科研部
2023年2月7日
1. 题结项鉴定申请书(2023年).doc
2. 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.doc
3. 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