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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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01-03

各单位:

为做好2021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,根据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2年1月至3月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1、重大和重点课题

由社科联组织专家到学校统一进行结项鉴定。提交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,各一式6份,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1份。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(所有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,下同)。

课题组负责人需提供10-15分钟ppt进行答辩,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一般课题

一般课题学校组织鉴定。提交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1份、成果要报1份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3份、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1份。以上材料均须电子版,发送至指定邮箱。材料提交时间:截止至2022年3月1日。

3、延期申请

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,须经申报单位同意,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延期。对超出申报课题完成时限又未申请延期的,将视为放弃结项,自动撤销课题立项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、凡2021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,不得申请下年度市社科联课题。

2、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。对通过结项鉴定的重大课题和优秀重点课题,市社科联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资助。所有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名单,并颁发结项证书。


联系人:程文泉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电话:3078551

电子邮箱:tajhk@sdust.edu.cn      地点:东校园1号教学楼205室


教学科研部

2022年13

附件:1.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.doc

    2.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.doc

    3.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.doc

    4.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.doc


上一条:关于申报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1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(政策引导类)申报的通知